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动全市相关企业,特别是含有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工艺的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规范环境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我局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来信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邮编:200003。电子邮箱: 18616680081@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日。
附件:1、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