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执行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限值b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本市空气质量,按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以下简称《汽油车排放标准》)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以下简称《柴油车排放标准》)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执行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限值b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电话:(021)23117449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