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通则(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危险废物治理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有效衔接全国碳市场以及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CBAM),推动本市碳排放核算逐步从“组织碳”转向“设施碳”,我局制修订形成了《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通则(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危险废物治理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来信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气候处,邮编:200003。电子邮箱:yuxing@sheic.org.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
附件:1.《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通则(征求意见稿)》
2.《上海市危险废物治理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