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6-06-01]
[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我局组织修订了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6年7月3日前反馈至我局大气处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杨凯(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生态环境处)

地  址: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7307  传  真:(021)63555912

电子邮箱:kyang01@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高梦南(标准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邮  编:200235

电  话:(021)24011950  传 真:(021)64393639

电子邮箱:mngao@sthj.shanghai.gov.cn

 

附件:

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英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