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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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征〔2016〕1号

 

 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2016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开局之年,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深化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突出问题导向,彰显信用效益,推动信用建设向信用应用挖掘、信用价值释放阶段深入推进。
    一、推动地方信用立法,加快信用法制建设
    以市人大为主导,加快本市地方信用立法,形成《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暂定名)》草案。落实《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和信息安全保护等的具体要求,细化告知承诺制度。发布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地方标准和2016版清单目录,推进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税收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完善严重失信名单制?,依法采取市场禁入或市场强制退出措施。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制度,建立以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为基础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发布实施《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二、助力科创中心和自贸试验区建设,释放信用红利
    大力推进科技科研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发挥“双自联动”优势,深化“信用张江”建设,完善“信用张江”数据库,搭建“科技信融创新服务平台”,助推科创中心建设。制定《自贸试验区(浦东新区)信用建设方案》,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以“三清单”为基础,覆盖“三阶段”的全过程信用管理。依托市信用平台浦东新区子平台,加快浦东新区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推动信用分类管理、信用联动奖惩和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建立行政审批信用档案制度。以海关特殊监管区为核心,推动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以信用为基础,优化通关、支付、物流、结算等通关服务体系。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
    三、彰显信用应用导向,增强守信价值获得感
    充分激发各领域信用应用需求,围绕“放、管、服”,推动政府应用从单一信用信息查询向信用评价模型和信用管理咨询的综合应用不断深化,推动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营造宽严有序市场环境。以应用清单落实为抓手,深化政府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拆违治理、评奖评优、资金管理、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公务员招录等方面的信用应用。支持区县结合行政管理职能下放和区域发展定位、产业布局、社会治理等特点,加快区县信用信息子平台建设应用,围绕市场综合监管、“五违四必”治理、二手车市场交易,以及民生服务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积极开展区县特色应用。大力推进市场信用应用,以重点场景应用为抓手,面向信贷市场、资本市场、人才市场、投资贸易、企业管理以及消费服务等方面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体现信用享惠发展与生活。
    四、加大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促进信用信息整合利用
    加快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总体方案》,全面推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实现本市“双公示”信息的集中公示、统一归集和向“信?中国”?的对接公示。根据统一数据标准,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内部充分共享、外部依法有效公开,提升数据质量,逐步消除信息孤岛。发布《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系列指南》,推动数据资源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供便利化、规模化查询服务,支持社会主体开发利用。深化“银税互动”,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等涉税信息共享应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搭建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实现商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的交互共享。筹建信用数据联合实验室,开展信用数据交易平台测试,推动信用信息跨行业、跨领域有序流动,释放信用信息生产力。
    五、夯实平台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归集服务功能
    开展市信用平台二期建设,夯实平台软硬件基础,推进第二批重点信用信息归集,加强特定人群、重点领域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将交通违法、无证行医、“五违”及消防领域失信主体信息纳入市信用平台,对接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提升平台信息归集和服务功能,编制发布市信用平台年度运行报告。全面完成区县信用信息子平台建设,鼓励区县、行业管理部门依托市信用平台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有效满足市民和企业线上、线下查询需求。深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开展市法人库、人口库升级改造,拓展系统功能和数据接入范围,强化市信用平台与市法人库、市人口库、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间的互通共享。
    六、培育发展信用服务行业,创新信用服务和产品
    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地方信用立法。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及相关政府数据资源向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等的开放力度,鼓励信用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信用服务和产品,推进“互联网+征信”模式发展,开展在线信用监测预警,逐步降低社会信用成本。在信息对接、资金支持、人才培养、产品研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健全信用服务业统计口径和制度。实施信用服务骨干企业培育工程,结合全市信用建设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支持形成若干有市场影响力和显著竞争力的龙头信用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依托行业协会,完善信用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搭建更广泛跨界合作交流平台。
    七、试点示范协同推进,深化区域信用建设合作
    支持浦东新区围绕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嘉定区围绕产业园区管理和二手车市场交易信用建设,积极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试点突破、示范推广,大力推进区县特色信用建设。深化“信用长三角”建设合作,发布三省一市信用数据清单和应用清单,推进旅游等重点领域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建设,联合创建国家信用建设合作示范区,推动区域信用规制共建、信用监管共为、信用市场共育和信用信息互通,共同营造区域诚信环境。积极推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信用建设合作,推动信用制度、标准、技术和信用服务“引进来”、“走出去”,更好服务区域间开放包容的经济合作。
    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诚信文化和信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信用典型案例的发掘推广,树立诚信模范标杆,传播信用正能量。结合城市管理痛点,结合“交通违章整治”、“五违四必环境整治”、“无证行医综合整治”、“消防隐患排查”及“地铁逃票治理”等专项行动,形成阶段性诚信宣传高潮。举办“2016上海诚信活动周”和信用高峰论坛,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完善“上海诚信网”建设,支持结合新媒体、新技术,逐步构建“政府网站+”信用传播互动集群,拓展信息沟通互动渠道。持续推进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创新开展诚信社区、诚信家庭建设,整合公共服务、社会资源等向诚信守法主体倾斜,增强社会主体获得感,将诚信文化内化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追求。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协调,积极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 市征信办、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2 落实国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制定《上海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总体方案》和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本市“双公示”工作,实现本市“双公示”信息的集中公示、统一归集和向国家“信用中国网”的推送公开。 市征信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各相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
3 落实国家试点,推进“上海市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 建设,在平台型企业率先试点,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共享互用,在资源优化、金融信贷、市场推广、贸易欺诈等方面建立应用模式;围绕信用信息归集、交换、应用,研究制订相关制度标准。 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
4 以市人大为主导,积极推动本市地方信用立法,年内完成信用立法草案起草工作,并做好条件成熟从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的准备。 市人大财经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5 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推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实施。 市政府法制办、市征信办
6 印发实施《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7 发布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地方标准,推进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标准化建设。 市征信办、市质量技监局
8 以数据归集和信用应用为重点,推进市信用平台二期建设,指导推进区县、行业信用信息子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市征信办、市发展改革委
9 支持浦东新区、嘉定区申报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 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10 联合苏浙?共同申报国家信用合作示范区,发布三省一市数据清单、应用清单,推进长三角区域信用信息互查和交换共享。 沪、苏、浙、皖信用管理部门
11 加快出台《上海市价格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探索依托知名互联网平台发布价格信用信息,组织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推动在价格监管、资质认定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项深化应用信用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
12 将诚信教育贯穿高校德育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引导基础教育各类学校诚信规范办学;围绕“学生助学贷款诚信还款”等重点工作,推动建立上海市大学生诚信档案;在教育普法专项经费中安排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费;推进教育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放,拓宽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推进信用管理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信用管理研究和信用专家队伍建设。 市教委
13 推进信用“三清单”,优化目录编制和数据报送,拓展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领域,探索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的应用;健全科研信用评价模型,开展数据归集与评价应用?落实科研信用信息的录入规则与归集渠道,为信用奖惩、信用预警和重点监控提供基础支撑;加强多方联动,探索信息共享、培训宣传、信用共建等联动机制,营造诚信创新环境。 市科委
14 完善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自然人信用信息子系统建设,加强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管理、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依托“网络社会征信网”加强网络犯罪趋势动态研究,加强与第三方征信公司合作,推广互联网征信评估;落实国家发改委及公安部的要求,将个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复违反同一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与市信用平台实现有效对接,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税务机关、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推动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的挂钩;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通告工信、住建、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市公安局
15 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与年报公示并行工作,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持续推进信用应用,加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环节的信用审核,将信用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重要参考,将社会组织信用状况作为推荐各类奖励、表彰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持续推进婚姻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福利企业行业信用信息管理,规范殡葬行业中介市场,提升行业公信度;进一步做好市信用平台数据维护工作,梳理、补充、完善各项数据;研究利用市信用平台的相关数据,发挥数据共享作用。 市民政局
16 加强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修订《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具体办法》及《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方案》;加强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子平台建设,做好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平台的改版和升级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行业自律平台试点;探索自贸区内以行业监管为重点的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扩大信用数据范围,将自贸区内的律所和律师的金融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引入到内部评估中,探索行政监管机构内部评估的模型,有效对律所和律师的信用状况进行识别和分级;落实信用服务窗口开通工作。 市司法局
17 分类研究各类当事人的信用记录标准,为实现平台间信息的自动对接奠定基础;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信用信息的共享及使用工作;修订完善《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 市财政局
18 加强局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课题研究,研究局系统内部的诚信平台归集和应用机制,探索系统内部的信用建设运行体系;对下放到自贸区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形成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推进信用监管方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开放力度,做好相关许可、处罚信息纳入市信用平台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信息、责任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等的公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 组织开展2016年度诚信考核指标修订工作;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信用奖惩机制,实现行业和部门间的联动奖惩;进一步梳理完善信用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考核流程;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加大宣传力度。 市交通委
20 形成市农委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和区县两级农业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市农业综合执法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加强市和区县、区县与区县之间的业务沟通与执法经验交流;健全批后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的诚信档案;进一步完善市农委行政许可网上办事平台的关联标示,各事项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内容,完成市农委网上办事系统与市法人库信息系统间的接口开发,实现数据及时交互;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维护。 市农委
21 加大环保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力度,增补“排污许可证核发”事项,进一步发挥环保信用信息在绿色信贷等工作中的把关作用;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完善应用清单,增加排污许可证核发、执法检查、日常监管、招标投标等9个应用清单事项,加大对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力度;结合社会信用状况,研究对污染源的分类监管和联动奖惩机制;落实环保部《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记录、评价和公开制度,研究建立企业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市环保局
22 ?同市审改办?相关部门,选择个别地区探索试行建筑师负责制及其配套制度,实现审查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制定《关于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中推行告知承诺的实施办法》,提高审批效率,夯实诚信系统信息技术基础,实现信息入库、分类、联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23 研究制定市水务局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公开和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水务海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质量安全监督等领域信用信息数据目录;加强信用信息数据资源管理,继续做好与市法人库、市公共信用信息等平台技术对接工作;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动态检测频率等信用分级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市水务局
24 加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一户一档管理,完善信用信息,积极探索对经营单位的信用监管,建立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落实文化产品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含有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信息及时报送文化部。 市文广影视局
25 继续配合做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加强信用数据的共享与使用;进一步开展有关信用制度建设工作,重点探索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着手建立市信用平台卫生计生子平台,并在打击代孕、“两非”和无证行医综合整治中,开展全过程信用管理试点工作;将应当出院却无故滞留医疗机构的患者信息纳入信用平台;修订出台控烟条例草案,将违反条例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信息纳入信用平台。 市卫生计生委
26 结合审计领域的管理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制度规范,推动在审计业务工作查询外的其他工作领域对信用信息的查询应用;稳步推进“上海数字化智能审计工程”项目建设,力争完成项目“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七大应用”整体功能的开发工作,完成约30家单位的数据采集与审计方法制作的实施工作;对已建成的数据中心加强数据资源综合分析,推进已形成审计方法在审计项目中推广复制应用。 市审计局
27 持续推进国资业务信用管理工作,加强产权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产权交易中介机构诚信考核,推动中介机构诚信执业;强化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履职制度建设,加强各监事会对相关董事的履职评价,深化董事、监事个人履职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引导企业集团把信用管理与履行社会责任、创先争优活动和文明单位评比有机结合,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进一步鼓励引导信用管理试点单位建立风险指标较为完整的供应商评价信息系统,规范供应商准入流程,定期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录,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 市国资委
28 开展2015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统一规范指标取值口径,优化纳税信用评定系统;进一步完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细化本市联合惩戒操作办法,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研究设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专栏,设立专栏向联合惩戒部门推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力度;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工作内容,扩展至纳税信用等级为A、B、C、D级的纳税人,搭建银税互动平台,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研究建立长江经济带税务部门之间的纳税信用信息交换联动机制。 市地税局
29 改进年报公示,高效开展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贯彻《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加快建设综合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开发综合监管随机抽查应用系统;推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市信用平台的对接共享。 市工商局
30 加快质量信用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加强质量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深化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质量奖励、执法处罚等工作中引入质量信用机制。 市质监局
31 修正“统计信用信息管理”模块、完善“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库”、推进“统计执法“模块开发;修改完善市、区两级《统计信用信息管理操作手册》;落实“双公示”要求,在“上海统计”门户网站开设公示专栏;完成2016版“三清单”编制工作;开展统计调查单位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和监管工作,制定《上海市统计信用等级分类?定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统计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继续做好与市法人库、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以及宣传教育工作。 市统计局
32 持续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完善联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从严执行法规和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A级旅游社进行摘牌,对违法违规、不诚信行为进行震慑;升级旅游行业管理与诚信建设网,建设旅行社监管平台,尝试建立旅行社信用档案;加快市、区两级旅游管理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平台数据及时交换;尝试建立和完善旅游信用主体的守信激励或失信惩戒措施,对守信旅游企业负责人、导游、领队在评优评奖方面予以优待,对失信企业或从业人员在行业内的评优评奖按有关规定采取“一票否决”;逐步建立旅行社、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制度。 市旅游局
33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商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全市商业单位拒绝销售假牌假品;进一步规范“黑名单”管理,建立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违规惩戒和假冒专利查处的认定、修复和披露制度,将法人失信行为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个人信用状况相关联,丰富信用数据内容;扩大“应用清单”的范围,在项目评审和认定过程中,将申报主体的相关信用记录作为评审重要参考依据。 市知识产权局
34 完成2016版“三清单”编制,以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为切入点,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事项“零的突破”;实现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与市法人库、市信用平台的信用信息数据交换与共享,实现跨部门联合征信;贯彻实施《上海市在沪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市绿化市容局
35 整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相关信用信息资源,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动态跟踪和信用信息共享的综合监管模式创新;建设“市级安全生产数据中心”,推进本市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探索信用信息在危险化学品相关行政审批事务中的应用;修改《上海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强化联动惩戒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信用建设;落实“双公示”,加大对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公开、公示效果;强化安全生产信用平台系统功能和应用推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信用制度建设。 市安监局
36 落实《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研究完善本市金融信用环境的政策措施。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日常监管数据。推动本市金融机构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展业务对接。 市金融办
37 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一户一档”信用档案与信用信息库的建立健全,制定实施《上海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规定》,探索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估报告在监管工作中的使用机制;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推进,制定实施《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办法》,全面落实《上海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管理办法》;鼓励支持食品药品行业协会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评价标准的建立和信用评估报告使用;修订实施《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与“市药招办”成员单位的联系,坚持实行招标采购“一票否决制”;在食品监管方面与江、浙、皖三省食安办探索联合征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8 完善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推进企业诚信创建专项活动,进一步扩大对逃票等不诚信行为的教育治理,在升学、就业、贷款、生产经营、个人消费等环节对失信者进行制约;继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推动以食品药品行业为代表的重点行业员工职业道德提升;在重点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结合万家企业诚信创建活动,为食品药品企业和窗口服务企业建立诚信档案。 市文明办
39 加强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完善企业电子信用档案;依托“东方讲坛”举办信用档案专题讲座。 市档案局
40 严格执行信息录入月查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完善网络申请查询平台,规范查询流程;在本市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医药、教育、海事、环保等领域重点突破,进一步推动行贿犯罪?案查询制度的?用;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宣传,提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市检察院
41 依托市信用平台全面建成各区县信用信息子平台;制订区县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和应用清单”(2016版);加快区县特色信用建设,做好本县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
42 建设完善市信用平台浦东子平台(二期),建立信用联动响应和信用约束制度性规范;制订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和应用清单”(2016版);制定出台《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浦东新区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细则;探索推进自贸试验区信用云平台建设;升级完善信用浦东网,逐步确立专项资金分配领域使用信用产品的管理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市信用平台走进”等系列活动,加强信用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诚信守法家庭创建;探索建立健全采信第三方信用产品的强制性制度安排;结合自贸区制度创新制度规范,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信用建设。 浦东新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43 配合黄浦区电子政务大厅平台建设工作,加紧推进落实黄浦区信用子平台建设和上线工作,筹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完善区政府信用信息目录;推进南京东路、淮海中路、豫园商圈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广“双真”承诺活动经验和做法。 黄浦区
44 评估两区原有信用子平台,提升查询、统计、分析、展示等功能模块,深挖需求,率先应用平台查询自然人和法人信用信息;细化考核评价体系,定期统计排名,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完善“三清单”编制工作推进?制,倒逼形成政府部门信用信息供需互动和良性循环;借助上海诚信大讲堂讲师团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做好信用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 静安区
45 细化落实徐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探索建立涉及诚信红名单、黑名单的相关信用制度,扩大红黑名单的发布范围;充分利用徐汇区法人基础数据库、人口基础数据库、政务云平台等前期成果,依托现有工作系统的数据基础,归集公共信用信息;逐步推动建立企业事前宽松进入、政府事中分类管理、事后联动惩戒的三阶段的信用监管体制;强化信用产品使用,完善信用产品采购制度;协同市商务委,以大众点评网的企业评价信息为基础,探索建立商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机制;与徐家汇商圈、漕河泾开发区组织系列诚信宣传活动。 徐汇区
46 以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依托,探索定期自动归集数据的工作机制与技术支持,加强基础信用信息建设,实现信用信息的及时共享;深化长宁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础数据服务功能,提升基础数据质量;健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拓展开发更多符合部门信用管理需求的服务功能;通过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全区性的“三清单”数据目录;探索政府信用信息资源与社会信用企业的密切合作方式,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的信用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深化推进对守信行为的激励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的制度性建设,提供事中事后监管的数据支撑和服务;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对公共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和增值利用。 长宁区
47 完成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子平台(二期)建设,制定平台相关应用及管理规范,加快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整合;结合区域“智慧行政”建设完善区信用信息数据、目录、分类标准和建设规范;推动建立区信用建设工作考核机制,编制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应用项目开展;开展“诚信-行动的力量”主题实践行动、“诚信-传承的力量”教育培训行动、“诚信-经典的力量”读书品文行动、“诚信-榜样的力量”寻找身边典型行动和“诚信-公益的力量”志愿和网络传播行动等五大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实践行动。 普陀区
48 开展“诚信虹口”主题宣传活动;完成市信用平台虹口子平台试点工作目标,开展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的编制和数据上报维护工作,开设虹口信用信息发布专栏,推进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的应用,在市场监管及城市治理领域开展信用信息的应用试点,形成对不良信用主体联动惩戒机制;试点开设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窗口,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产品服务,提倡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财政资金扶持领域率先引入信用报告制度。 虹口区
49 制定《杨浦区社会信用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开通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杨浦区子平台,在区政务层面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共享和应用;完善信用制度建设,持续推进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商务诚信和个人诚信等领域的用;积极开展各类社会诚信创建活动,深化民生领域的信用建设;加强各部门联动,落实信用岗位培训和诚信督导员制度,强化企业信用体系管理。 杨浦区
50 研究制定《2016年宝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发布《宝山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目录(2016)》;落实数据归集,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按时上报监管类、登记类、资质类、行政许可类等相关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功能使用培训。 宝山区
51 加强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拓展数据归集范围,完善平台服务产品、服务模式,搭建信用平台服务窗口,推动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各级各类信用信息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的互动共用;建立一套适用于闵行区的“红黑企业名单制度”,在固定渠道和平台定期公开和发布名单;拓展信用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内部共享 和向社会公开力度;开展全民诚信宣传活动,加大各类公共媒体对信用制度、信用记录应用和信用典型案例等宣传力度。 闵行区
52 出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嘉定区子平台管理办法,完善平台信息归集、信息查询、信息安全等使用规则,对接嘉定区科委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及嘉定区实有企业库,组织开展平台应用培训;加强黑名单认定、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的规范化,定期发布政府部门所掌握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公开指导目录,健全违法违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制度;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政府、企业和个人等主体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探索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和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管理服务架构,健全园区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信息数据库;探索在二手车市场交易中采用信用评估模式,实现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与市信用平台数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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