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罗海林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陈轶波副处长主持,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区生态环境局分管局长、区环境监测站站长及分管业务副站长出席会议,市环境监测中心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市环境监测中心黄震主任通报了2022年上海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陈轶波副处长总结了2022年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完成情况,并部署了2023年重点工作。监测中心吴劲松书记介绍了贯彻落实“两承诺一扣款”制度的具体举措,王向明总工宣贯了全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与日常监督检查要求等内容。
罗海林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市区两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2022年取得的成绩,并对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全面准确把握生态环境监测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排污降碳协同增效,提高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整体性、稳定性,在预警监测、遥感监测、实验室分析和智慧监测等能力上有所提升。二是要推进本市现代化智慧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把握现代化智慧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核心,采用先进技术的同时注重提质增效,强化数据关联性研究,实现高效感知、智能应用和数据集成。加强对社会监测机构的培育和资源调配,大胆尝试制度创新,实现协同合作、优势互补。三是要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管。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用好社会监测机构信用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履责,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重要原则,既要“无事不扰”又要“无处不在”。四是要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区应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采取有效手段落实“两承诺一扣款”制度,同时要求供应商做好质量承诺,把“两承诺一扣款”制度拓展为“三承诺一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