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嘉定区 反馈督察“回头看”意见
发布日期:[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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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11月25日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嘉定区进行了督察“回头看”意见的反馈。反馈会上,督察组组长张仁良通报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指出,自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嘉定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应上海“十四五”规划的新要求和嘉定区“全力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对照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仍有可提升的空间。督察“回头看”发现,嘉定区主要存在部分督察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常态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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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要求,嘉定区要抓紧研究制定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和问责工作方案,在督察“回头看”报告正式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市政府;6个月内形成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含问责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会上,督察组向嘉定区移交了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及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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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委副书记周文杰作了表态发言。嘉定区全面接受反馈意见,切实把此次督察整改作为嘉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全面强化担当作为,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全面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嘉定一定敢于担当、扎实整改、确保实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