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10.1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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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10.1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配合市水务局推进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10.1 中心城区雨污混接导致每天约20万吨污水直排;中心城区雨污合流泵站平均每日放江量达97万吨,其中旱流放江量15万吨;城区四大污水处理厂平均每日溢流量达40万吨。事项的整改工作。一是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市政管道雨污分流改造、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6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等项目纳入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一调度,强化跟踪推进和协调,积极配合市水务局督促各项目主体加快建设进度。二是加强对本市防汛泵站污染物放江的监督管理。按照旱天不放江,雨天多截流原则,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水务局制定印发《上海市防汛泵站污染物放江监管办法(暂行)》和《上海市防汛泵站污染物放江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倒逼各相关区或泵站运行管理单位开展工程或管理措施,从源头削减排河污染物量。20188月起对肇嘉浜、大武川等6座泵站试点开展污染物放江管理;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水务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防汛泵站污染物放江管理试点范围的通知》(沪环水〔2019222,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对民主(雨)、真大、和田等25座市管泵站,以及东门、青石路雨水泵站等5座区管及自管泵站开展污染物放江管理。《监管办法》的试点实施,有效控制了泵站旱天放江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