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政协一次会议第002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03]
[ 字体:  ] [分享: ]

您委提出的0026号“关于协同推进本市重点行业降碳减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进展

上海市历来重视减污降碳工作,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两项工作机制在全市层面整体推进减污降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党的二十大对减污降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上海市认真总结经验,聚焦关键问题,积极谋划下一阶段工作。2023118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本市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系统部署。

《方案》坚持突出协同增效、强化源头防控、优化技术路径、注重机制创新、鼓励开拓创新的工作原则,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等工作目标。

《方案》聚焦八大方面提出二十四项重点举措。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针对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等4个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重点排放领域,强调结构优化调整和光伏、风电、生物柴油等清洁能源及绿色环保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同时继续推动钢铁行业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等生产工艺提升,进一步鼓励采取具有协同效益的治理措施。二是推动水环境和土壤污染治理与碳减排协同增效,重点提高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效率,探索应用更低能耗的污水处理和土壤治理技术方案和治理模式。三是推动农业和生态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聚焦重点结构性生态空间实施造林,增强碳汇能力。四是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结合“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削减源头产生量、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等三方面工作,全生命周期减少固体废物带来的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五是利用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将二氧化碳纳入“三线一单”“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准入机制体系,强化“两高一低”项目源头管控,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六是开展试点示范,通过开展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近零碳试点示范、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氢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等,为新技术、新模式的落地推广应用提供样板。七是强化支撑保障,包括建立技术体系、完善法规标准、健全协同管理、完善经济政策、提升基础能力、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加强宣传教育等。八是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察等方面。

二、对相关建议的反馈

(一)关于制定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的管控机制

对于钢铁行业,开展宝武集团上海基地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行动。一是控制增量,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确保粗钢产量只减不增。二是优化工艺,大力推进钢铁生产工艺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提高废钢回收利用水平,推进高炉加快调整,“十五五”期间推进高炉产能逐步转向电炉,到2030年废钢比提升至30%,加大天然气喷吹替代的应用力度。三是减少排放,将超低排放贯穿于钢铁行业生产全工序、全流程、全时段,持续挖掘节能降碳技术在治理过程中的应用潜力,加快研发应用新型炉料、富氢碳循环高炉、微波烧结等节能低碳技术,探索开展气基竖炉氢冶炼技术、碳捕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

对于道路交通领域,一是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持续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推广,到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到2035年,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40%。在公交、客运、重型货运、环卫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性示范应用,到202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0000辆。二是做好充电和能源补充配套设施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和港口、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枢纽场站、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能源需求,推进应用光伏发电、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加大氢能技术的示范应用。探索生物质燃料应用,鼓励生物柴油在交通领域推广应用。三是加快高污染车辆淘汰,以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为重点,全面淘汰国三柴油货车,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推广零排放重型货车,有序开展中重型货车电动化、氢燃料等示范和商业化运营,开展零排放货车通道试点。

对于江河船舶运输领域,持续提高船舶能效水平,加快发展电动内河船舶,新增环卫、轮渡、黄浦江游船、公务船等内河船舶原则上采用电力或液化天然气驱动,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燃料、生物质燃料以及探索氢、氨等新能源在远洋船舶中的应用。到2030年,主力运输船型新船设计能效水平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20%,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占比力争达到5%以上。加大B5生物柴油的推广应用力度,研究B10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应用可行性,鼓励B10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混合燃料在内河船舶上使用。推进港作船等船舶结构调整,探索提前淘汰单壳油轮。进一步完善港口岸电扶持政策,到2025年,港口泊位配备岸电设备实现全覆盖,集装箱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达到30%,邮轮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和港作船舶岸电设施使用率力争达到100%。推进内河码头岸电标准化发展,研究制定内河船舶靠泊岸电使用规范。

(二)关于建立长三角地区协同的降碳减排交易机制

一方面,拓展深化环境权益交易机制。积极探索推动排污权等其他环境权益交易机制的建立。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电力交易、能耗双控、排污权等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创新推动减污降碳与碳交易融合,在管理边界划定、配额分配方案制定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协同因素,对协同控制成效突出的纳管单位给予一定优惠措施。

另一方面,加大对外合作交流力度。充分利用上海对外开放的“窗口”“桥梁”作用,积极代表国家参与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加强减污降碳国际经验交流、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绿色金融、应对气候变化、海洋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依托部市合作大框架,充分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落户上海的优势,举办年度国际碳交易论坛,提升我国在全球碳定价等方面的影响力。依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等国家战略和推进机制,深入推进与国内相关省市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合作。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区域碳减排市场机制,加强区域低碳试点示范、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合作。

(三)关于以发展非化石能源为视角,寻求淘汰陈旧产能的发展路径

一是发挥“三线一单”协同管控作用。立足减污降碳协同,逐步建立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准入约束作用。聚焦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提出促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措施,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二是强化“两高一低”项目源头管控。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控制新增项目,严禁新增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两高一低”项目,除涉及本市城市运行和产业发展安全保障、环保改造、再生资源利用和强链补链延链等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实施市级联合评审机制,对经评审分析后确需新增的“两高一低”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严格实施节能、环评审查,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强化常态化节能环保监管执法,将“两高”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管。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事前准入约束、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优势,在重点行业排放源层面落实碳减排要求,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建立完善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管理的排污许可制度。将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建设项目环评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试点实施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依托国家及本市相关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感谢您对本市碳排放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