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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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回收利用机制的建议收悉。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铅酸电池因其价格便宜、材料来源丰富、比功率较高、技术和制造工艺较成熟、资源回收率高等综合因素被各种电动车普遍采用,而废铅酸电池是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HW31类危险废物,具有较大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本市现无铅酸电池生产和处置企业,主要依靠跨省转移的方式运至外省市有资质单位开展利用处置。2019年以来,根据《关于印发〈铅酸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继续开展铅酸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废铅酸电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深入推进试点工作。

二、目前已开展工作

健全试点工作的体制机制。我局会同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实施《上海市废铅酸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沪环土〔2019110号),在国家文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对收集网点、贮存场所、材料审核等有关要求。我局和市交通委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技术审核和现场核查。经审核,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符合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局已全部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目前上述4家试点单位共设置集中转运点4个、收集网点数532023年共收集废铅酸蓄电池5万余吨,同比2020年增长106%,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二)强化信息技术支持依托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我局督促废铅酸电池收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将废铅酸电池从收集网点开始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现收集、运输、转移的全过程监管。根据全市废铅酸电池的产生和收集情况,我局及时调整收集网点布局体系,以适应当前的收集需求,优化完善我市废铅酸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 

(三)严把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关。我市交警部门严格落实《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切实把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实车查验关,细化查验项目及要求,强化对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合格证等证明、凭证材料的审核和实车参数比对,确保注册登记环节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合规合标。

(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开展废铅酸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重点对产生废铅酸蓄电池的4S店、汽车维修点、电动自行车经营部、废品回收点等进行摸排,通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等专项工作,对企业产生、转移、处置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同时,我市公安经侦总队先后组织昆仑”“励剑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系列专项行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全力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取得明显效果。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措施

我市废铅酸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总体按照试点方案稳步推进。与此同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发现仍存在铅酸电池生产者责任落实不到位、跨省转移出路有待稳定强化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试点工作要求,持续推动以下工作

(一)加强转运体系管理。我局将继续落实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为核心的废铅酸电池收集转运体系。压实铅酸电池生产企业在建立健全和有效管控铅酸电池收集网络、完善销一收一销售体系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确保实现试点方案明确的回收目标要求。同时,充分发挥本市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于土地保障、资金补贴政策的作用,支持和保障本市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实现安全回收利用。

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局将完善与应急管理、公安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齐抓共管不断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收集、倒卖、利用处置废铅酸电池的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公众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实名举报

)加强法律法规宣贯。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废旧铅酸电池污染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促进公众对废旧铅酸电池管理及其造成的环境危害有正确了解,提高市民的认知度,实现对废旧铅酸电池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废铅酸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工作,从而推动废旧铅酸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感谢您对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