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第0270号“关于更好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市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要“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无废细胞”是指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绩效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组成单元。“无废细胞”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本市积极推动“无废细胞”建设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
一、目前已开展工作
近年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并结合行业特点,采取措施解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问题。同时根据《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扎实推动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治。
一是有序推动无废细胞建设。印发《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细则(2023版)》,明确本市“无废细胞”申报、评估、公布、监督管理等程序,明确无废工厂、无废校园、无废医院、无废机关、无废快递网点5类无废细胞评估细则,并建设“一网通办”线上申报平台,推动本市无废细胞建设规范开展。鼓励各区拓展无废细胞建设范围,积极开展其他领域无废细胞建设。通过开展“无废细胞”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二是推动解决加油站危险废物处置问题。根据加油站分布广、危险废物产生量少等特点,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结合排污许可证核发,将加油站危险废物纳入有害垃圾管理范围,并形成了加油站有害垃圾打包、装车、运输、分拣、预处理、贮存、处置一条龙服务,有效降低了加油站危险废物管理风险。
三是强化长三角区域固废危废联防联治。针对固废危废回收利用和处置设施区域共享,我局牵头推动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固废危废利用处置“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定规则及运行机制(试行)》,安徽、浙江两省已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涉及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金属表面处理废物等多个种类,进一步简化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白名单”制度的出台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共享提供了便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无废细胞”建设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危废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共享并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一是持续拓展无废细胞建设领域。“无废细胞”是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绩效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组成单元,涉及范围广。在持续推进无废工厂、无废校园、无废医院、无废机关、无废快递网点5类无废细胞建设的基础上,我局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开展加油站、油库行业“无废细胞”建设研究,进一步提升加油站、油库行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二是持续推进固废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共享。深入推进本市重点产业危险废物“点对点”豁免利用,进一步拓展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路径。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长三角区域联动和部门协作,出台长三角区域危险废物跨省豁免利用实施方案,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协作共享。
三是持续加强加油站行业监督管理。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和油库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并督促及时整改,严厉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