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第1091号“关于推进臭氧污染综合治理措施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况
我局高度重视本提案的办理工作,由大气处具体承办。基于我局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会办意见,承办人草拟了答复,针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说明。
我局认为,本提案关于形成污染源监测监控工作体系和强化污染成因分析工作的系统性、准确性的建议与本市的相关工作安排基本契合。近年来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因素,诚如焦正委员在提案中讲到的2023年本市43个超标日中有30天是臭氧污染造成的。针对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提升的内在要求,全市下大力气治理臭氧污染问题,持续开展对臭氧污染关键前体物,即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减排。
二、对本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形成污染源监测管控工作体系
为持续做好臭氧前体物污染物减排管控工作,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不断完善顶层设计。2023年印发实施《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臭氧、柴油货车两个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4年年度任务清单覆盖了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农业、社会生活和区域协作等七大领域及保障措施,共计100余项重点任务。二是强化固定源监管。加强工业源VOCs减排力度,全面完成VOCs减排量核算核查和补贴审核工作。持续推动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开展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试点。三是强化移动源监管。持续推动高污染车辆淘汰,本市已经出台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推进国三柴油车淘汰;今年将启动国四柴油车的更新工作。加强在用车、在用非道机械排放监管。2023年7月起,本市已正式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强化油品储运销环节管理,发布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通知,推进本市4家万吨级及以上原油和成品油装船码头企业完成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工作。四是完善监测体系。已建立涵盖19个国控点和35个市控点的分区评价监测网络,包含臭氧和二氧化氮,实现16个区臭氧监测全覆盖;在VOCs监测方面,全市建成大气超级站复合污染监测网络、重点产业园区VOCs等空气特征污染物监控网络。
您提出的“形成污染源监测管控工作体系”的建议很好,与我们当前的工作很契合,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进一步完善臭氧及前体物监测网络,提升监测能力,强化臭氧污染防控策略研究,提升臭氧防控能力。
(二)关于强化污染成因分析工作的系统性、准确性
一是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科研支持力度,主要围绕臭氧污染成因及来源相关研究,相关成果已成功服务于历年本市臭氧防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积极探索臭氧污染过程应对。为应对臭氧污染问题,我局基于前期的科研成果,会同相关部门及领域专家,持续探索臭氧污染季应对策略,开展空气质量会商研判等工作。三是加大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臭氧污染影响范围大、涉及区域广,必须通过区域联防联控的机制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基于已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持续深化区域联防联控,研究协同开展臭氧污染防控策略。
您提出的“强化污染成因分析工作的系统性、准确性”的建议很好,与我们下一阶段的工作考虑基本一致。近期我们正在与长三角区域三省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商,共同研究区域臭氧防控协作策略,建立健全区域臭氧联合防控机制,探索创新精准防控路径,持续提升长三角地区大气环境治理特别是臭氧污染防控的能力水平。
感谢您对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