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2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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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0245”号关于优化上海地方碳市场航运业管理模式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进展

上海碳市场方面,2013年启动以来,已平稳运行十余年。截至目前,上海碳市场纳入化工、航空、水运、建筑等28个行业400余家企业,现货品种累计成交量2.64亿吨,累计成交额54.55亿元,连续十一100%履约。

航运企业参加本市碳市场的情况,2016年起(试点第二阶段)上海碳市场纳入了16家航运企业,其他试点省市均航运行业纳入关于纳管门槛,为年能耗量 5 万吨标煤以上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10万吨以上的航运企业关于核算方法,本市制定了“1+10”MRV方法学体系,其中包括专门的行业方法学《上海市水运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关于配额分配,采用历史强度法(单位货运周转量碳排放量)进行分配,配额分配总体平衡,企业均按时完成年度清缴履约关于核查,我局每年公开招投标,择优委托符合要求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已经在航运行业碳核查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航运企业纳入碳市场具有积极的意义,有效规范了企业内部碳排放统计体系、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帮助企业积累了碳管理经验,为应对国际碳排放相关规则机制打下扎实的基础。

本市支持航运业绿色减排激励机制方面,根据《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交行规2022 5号),本市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船舶使用,纳入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的创新和绿色转型。具体为:对于液化天然气船舶,年燃料替代量在100吨标准油及以上的,按被替代燃料每吨标准油2500元给予一次性资助,单船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对于纯电动船舶项目,按照船舶动力系统成本(包括电池及电力推进系统)的30%予以补贴,其中营运客船给予40%的补贴,单船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数据申报方面,目前对于航运企业的能耗、碳排放数据分别在市发改委建立的能耗报送平台和碳排放直报平台分别向市交通委和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相关数据。

二、对相关建议的反馈

我们高度关注欧盟碳市场和碳关税政策动向,已经开展研究工作,评估对上海企业的影响,深化上海碳市场建设为抓手,推动企业减污降碳,提升竞争力。对于所提建议,目前有如下初步考虑:

关于降低航运企业进入门槛,我局目前结合去年市委深改委会议精神正在研究编制《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方行动方案》,方案中拟考虑分阶段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考虑航运企业降低纳管门槛的可行性。

关于降低企业重复支付碳成本,上海碳市场主要以免费分配的方式进行分配,大部分航运企业免费分配比例在99%以上。碳市场机制对航运业绿色减排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关于健全航运业绿色减排激励机制,后续我局将进一步研究衔接欧盟以及IMO的核算方法,逐步推动从“组织碳”转向“船舶碳”,研究在配额分配方法上更加突出鼓励新能源船舶的导向,更进一步发挥碳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提高航运业企业国际竞争力。

关于建立统一申报和数据共享机制,本市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正在积极推进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数智管理平台建设,平台将整合汇集全市双碳数据,加强各领域、各行业、各区、重点园区、企业等碳排放监测、预测、评估、考核等工作。后续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碳排放双控相关要求,持续完善提升碳达峰碳中和数智管理平台的功能,整合企业数据在线填报、可视化调度等模块,进一步加强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衔接和应用。

感谢您对本市碳排放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