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1062”号“关于加快统一长三角区域碳普惠市场,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碳减排”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碳普惠制度框架和管理机制逐步完善。2025年2月,市政府发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首次将碳普惠机制写入地方政府规章,为碳普惠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2025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明确了碳普惠可持续运行的政策方向和关键举措。2025年10月,我局修订发布《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同步出台方法学、减排项目、减排场景及碳积分使用等配套实施细则,推动碳普惠机制实现“常态化、体系化和长效化”全面升级。
二、有关做法
(一)持续健全上海碳普惠运行机制
截至目前,我局共发布地面公交、轨道交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纯电动乘用车、居民低碳用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滨海盐沼湿地修复等9个方法学,涵盖能源、交通、碳汇等领域。2025年6月,“随申办”碳普惠专区正式上线,已累计吸引超42万市民和900余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签发减排量近19万吨,碳积分商城完成超116万笔订单交易,初步形成公众、企业与市场协同互动的良性闭环。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丰富碳普惠减排场景和碳积分消纳渠道,提升公众参与感和获得感。
(二)稳步推动长三角碳普惠交流合作
市发改委连续支持成功举办三届上海国际碳中和博览会,邀请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近千家企业参展,接待观众超20万人次,为长三角低碳技术交流与碳普惠理念推广搭建了重要平台。
当前,三省一市碳普惠标准体系、平台架构、政策基础等存在较大差异,尚不具备碳普惠联建的基础条件。我局支持在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与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经验交流,优先在公共交通等条件成熟的减排场景开展方法学互认前期研究。
(三)积极配合推动配套机制建设
我局在《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中明确,探索构建企业和个人碳普惠信用评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碳普惠绿色投融资服务。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碳普惠市场建设,配合出台本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推进碳市场地方试点及长三角区域碳普惠市场建设,并支持设立上海金融创新奖,鼓励具有创新性、应用性、示范性和安全性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碳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