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0314”号“关于科技赋能新污染物治理,助力上海市绿色低碳转型”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中央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十四五”到“十五五”,党中央对新污染物治理作出了由“开展治理”到“深入推进治理”的战略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来,上海市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切实推动各项重点行动举措落地见效,目前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已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新污染物绿色替代、削减和治理技术研发和应用
围绕新污染物风险防控、削减治理和替代技术的研发,本市布局支持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究和应用示范。一是完成上海地下水典型新污染物(抗生素、环境激素等)监测与多相协同治理关键技术与示范,研发高效修复材料及相关装备,并开展工程示范。二是支持完成畜禽和水产养殖业大剂量消毒副产物环境健康风险管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研发了养殖业消毒副产物臭氧微纳米气泡处理技术,构建了养殖业消毒副产物环境健康风险防控体系;三是支持完成全氟辛基磺酸类物质环境健康暴露风险评估与健康干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明晰了上海重要饮用水源地中PFAS的来源与污染特征并评估其水生生态风险;四是支持完成饮用水中双酚类新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控及深度净化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研发了对多种双酚类化合物去除率达80%以上的高锰酸钾/亚硫酸钙工艺,提升了风险监测和应对能力;五是持续支持开发饮用水源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溯源及赋存状况识别、基于新污染物特性的净水厂工艺优化调控关键技术,研发难去除新污染物的高级氧化、光催化等深度净化技术。同时,本市制定发布《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评价细则(试行)》,明确支持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减量或替代工作,将新污染物减排纳入效益评价。
(二)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基础研究
近年来持续设置科研专项,对新污染物的靶向和非靶向筛查方法、生态和健康毒性作用机制、人群疾病负担、健康风险和阻断机制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基础研究。2023年,本市在衔接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基础上,基于本市相关行业统计调查和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态风险评价相关研究结果,率先将双酚A、微塑料列入地方补充清单并明确了相应管控措施。成立本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和决策咨询。2025年,发布了地方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 1091—2025),明确规定了磺胺类抗生素、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磺酸等新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加强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科技能力建设
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方面,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监测资源,建立新污染物监测联盟,共同参与新污染物试点监测、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编写以及领域内技术交流和方法研发,本市已具备14+2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和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初步监测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方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共建了“生态环境部新污染物环境健康影响评价重点实验室”,于2024年11月获得生态环境部的正式批复验收。近年来,重点实验室深入开展了新污染物赋存特征研究、环境行为研究以及健康风险与疾病负担等方面的研究,为新污染物溯源、风险预警、管控策略制定及健康防护等提供了关键科学依据与数据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一是持续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科研攻关与成果转化,聚焦本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以及新兴产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识别、协同治理技术研发及绿色替代产品推广等关键领域,系统谋划布局一批重点科研项目,以科技创新引领治理能力提升。二是健全新污染物环境管理体系,动态发布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和排放控制纳入相关评价标准;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引导企业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从源头削减新污染物产生。三是努力提升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能力与整体水平,统筹推进本市新污染物治理领域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强化技术创新、成果应用与人才培养,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技术支撑体系,为国家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提供坚实科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