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9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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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您提出的0968”号关于持续推动绿电绿证交易与碳市场协同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背景情况

上海碳市场自2013年起启动,截至目前,已覆盖了石化、化工、航空、水运等28个行业,截至2025630累计成交2.67亿吨累计成交金额56.31亿元,全国唯一连续十二年实现100%履约的试点地区,2025市场交易规模位列试点地区首位。2025年也是上海碳市场改革创新之年,强化市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明确了上海碳市场五年的发展目标和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其中,包括碳市场与绿电消费市场衔接的思路与方向。

二、对相关意见的反馈

针对提案中关于推动绿电绿证与碳市场协同发展的相关建议,反馈如下:

一是加强政策设计、推动电-碳政策协同。2025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电-碳协同管控,建立适用于不同场景的电力、热力等公共服务领域碳排放因子核算规则、发布和更新机制”“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则的衔接。等具体措施。

二是建立并不断完善绿电消费市场与碳市场协同机制。上海碳市场率先推行-协同机制,使用绿电的碳排放量为0,支持企业使用绿电减少碳排放量,助推2025年全市市场化绿电交易量超90亿千瓦时。为推动深改委措施落地落实,20261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统计局联合发布2020-2024年度上海市公共电网电力、热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同时,为进一步做好上海碳市场与绿色电力市场的衔接,及时反映本市电力、热力消费的碳排放情况,优化调整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中电力、热力排放因子的取值方法,我局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碳排放权 交易市场适用电力、热力排放因子的通知》,明确在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时采用公共电网剩余组合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对于绿色电力,在碳交易履约排放中核算为零,在配额分配基数排放中按公电网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核算。

后续将根据您所提的意见并结合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碳双控考核目标,充分发挥碳市场的调节作用,进一步优化调整完善绿电-碳市场协同的政策,探索绿证与碳市场协同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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