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行区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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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始终以“提供高效率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抓环保促发展,抓服务惠民生”主题,全力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持续深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营造良好的区域营商环境。

一、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提高站位,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一网通办”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主动转变管理方式,加强过程监管,提供系统服务。为此,我们成立了由余梅局长任组长的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制定了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通过科学规范环评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帮助企业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二)深化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1、大力推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大对产业园区的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申请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让更多企业享受环评改革的成效。强调可告知承诺尽告知承诺,环评审批即到即办,批复文件立即可取。截止目前,实施告知承诺项目占环评审批项目总数的35%。有效缩减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

2、多措并举,保障区域重大项目落地。对列入市、区重大项目清单的产业项目以及本市支柱产业的部分建设项目,发挥“店小二”精神,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行环评文件公示、技术评估和环评审批并联开展,技术评估提前介入,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环评受理材料“容缺后补”等各类支持措施,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有效保障宁德时代等30余个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3、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许可全面完成“好办”、“快办”改革。以智能审批赋能审批改革,实现夜间施工许可“30秒申报,1秒钟批复”。近两年来,区生态环境局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建设夜间施工自动审核系统,大幅提升了审核质量和效率。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天”缩短为“0天”,办理全过程由申请到批复仅需“30秒”。

4、创新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试点工作。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并联审批,同时受理,同步办结,压缩审批时间超过90%;减少重复、类似材料提交,压缩申报材料70%。积极引导企业“能办尽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完成13家企业“二证合一”办理,收到企业一致好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落实2023年《闵行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行动方案》中有关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探索环评“打捆”审批。对市政基础设施类重大项目环评打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等制度进行分析研判,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确定“打捆”审批项目的申报条件,确立项目审批流程,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积极主动与区交通委、区水务局等部门沟通,结合重大项目清单,确定可实施“打捆”审批的项目范围,结合项目报批时间,最终与区水务局达成一致意见,北竹港和六磊塘等泵闸工程项目可实施“打捆”审批,预计年内完成。

二是实施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监管要求,充分依托现代化监管载体,向科技借力转变执法方式,以自动监测为核心,综合运用系统平台并结合走航、无人机监测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继续大力推进全区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工作,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扬尘等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和实时监督,发现数据异常后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准确锁定违法事实,让企业时刻保持不能违法排污的警惕性、推动自觉守法成为新常态。

三是实施“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准确评价市场主体的生态环境守法情况,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奖惩。实行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制,按累计计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综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分类监管措施。督促2022年生态环境信用有问题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完成信用修复工作;持续开展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成我区2023年相关企事业单位年度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初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