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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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践,4月30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吴启洲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各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大气处督查办、水处、土壤处、监测处、执法处等处室,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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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汇报了2023年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部署了2024年重点工作,市高院、市检察院、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黄浦区生态环境局、奉贤区生态环境局、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做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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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启洲副局长指出,一是要全面总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部门协作联动不断加强,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损害赔偿理念不断深入。二是要深刻领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三是要深入贯彻市生态环境局等十八部门印发的《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推动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案例办理“增量提质”,积极探索地方特色“制度创新”,推动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