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力叉车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发布日期:[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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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合力叉车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00环罚〔2021〕4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合力叉车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703481154U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赵永久

处罚事由

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