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发布日期:[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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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00环罚〔2021〕15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91310000631696382C

统一信用代码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邹继新

处罚事由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硅钢部C302机组拉矫除尘排口(DA442)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罚款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