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井鑫云贵稀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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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上海三井鑫云贵稀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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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00环罚〔2023〕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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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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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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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三井鑫云贵稀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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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87881701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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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齊藤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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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保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该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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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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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 罚款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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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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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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