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00环罚〔2024〕4号 |
||
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
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 |
|
社会信用代码 |
12310230425018038P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杜青 |
||
处罚事由 |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该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
||
处罚结果 |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 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