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浓银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发布日期:[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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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浓银实业有限公司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不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00环罚〔2024〕14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浓银实业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ANMA3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王惠伯

处罚事由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不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伍仟元整;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陆万零肆佰伍拾元整;

合计罚没人民币叁拾陆万伍仟肆佰伍拾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