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发布日期:[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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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00环罚〔202416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660318J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裴剑雯

处罚事由

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对泄漏的物料及时收集处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