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忠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发布日期:[202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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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张恒忠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00环罚〔202445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张恒忠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处罚事由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