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天宇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
吴江市天宇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明显可见黑烟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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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00环罚〔2025〕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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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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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吴江市天宇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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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685339698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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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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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明显可见黑烟案。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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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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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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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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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