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美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
原美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或者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00环罚〔2025〕12号 |
||
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
企业或 其他组织 |
名称 |
原美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5601482499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华 |
||
处罚事由 |
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或者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 |
||
处罚结果 |
1. 责令停业整顿 2. 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