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
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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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00环罚〔2025〕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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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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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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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5741810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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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华凤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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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该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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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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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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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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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