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苗的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发布日期:[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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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吴玉苗作为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00环罚〔20267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吴玉苗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

其他组织

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处罚事由

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案

处罚依据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

处罚结果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20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