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发布日期:[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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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00环罚〔2026〕22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

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631256985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徐军

处罚事由

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该行为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拾贰万贰仟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