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严控船舶排放守护万里碧空
作为全国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的率先实施区域,长三角相关海事、港航、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加强联防联控,创新监管手段,提前布局港航绿色产业配套,积极推进岸电、LNG等替代性措施落地,为我国港航业绿色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长三角区域不断强化和完善船舶排放控制区的协调推进机制。一方面,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与信息联络员制度,积极构建协商联动机制,及时通报共享执法、船用低硫油供应保障和清洁能源应用等工作情况,并在深化细化相关既定方案的基础上按责任分工部署下阶段任务。另一方面,以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契机,积极推进船舶排放标准统一、政策统一和执法统一。
从空气质量数据来看,船舶排放控制助力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改善,尤其是二氧化硫含量下降明显,成效显著。以上海为例,对比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实施前(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和实施后(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二氧化硫浓度变化,港口附近的改善率达32%,高于25%的全市平均改善率。
在长三角区域推进船舶减排的道路上,有航运企业真金白银的投入,也有港航、海事等部门的努力作为。正是在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下,长三角区域才得以连续三年分步骤在全国提前实施船舶减排措施。2016年4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船舶排放控制实施方案,从严管控核心港区船舶大气排放;2017年9月1日再次提前实施船舶减排要求, 使范围扩大至整个长三角船舶减排控制区;2018年,长三角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苏州港等核心港区自10月1日起率先实施更严格的船舶减排要求。
长三角区域的先行先试,为国内其他区域实施船舶排放控制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全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贡献了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