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开展环境标准一体化研讨,助推区域标准统一
发布日期:[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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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环境标准协调统一工作备忘录》精神,助力区域协同污染防治,提升污染治理技术,聚焦改善区域环境质量,1115日在上海召开了长三角环境标准一体化工作讨论与座谈会,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及所属环科院、监测中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及华东理工大学等单位共同参加。

去年9月,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首次召开讨论交流会。今年以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主动跨前,形成区域环境标准一体化的初步设想,6月和10月先后赴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与三省生态环境厅及相关机构充分沟通讨论,达成初步共识,为本次会议召开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会上,重点研讨了长三角区域环境标准一体化规划和工作规程,以及制药工业、工业涂装、LDAR技术规范等三个一体化标准建议。同时,与会单位还就各省市标准制定的现状和进展、长三角区域标准一体化工作机制架构、标准制定和发布流程、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动等事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就下一步安排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