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在沪召开
发布日期:[2020-01-20]
[ 字体:  ] [分享: ]

1月19日,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在沪召开。会议由协作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寿子琪主持,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大气司、水司、华东督察局、太湖东海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长三角合作办、示范区执委会、三省一市和示范区“三地八方”生态环境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旨在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示范区总体方案,在全面总结2019年三省一市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规划纲要和区域协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协作工作重点,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部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同时,安徽和浙江两省一体化发展工作做好轮值对接。

会上,寿子琪局长强调,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从“蓝图设计”转为“全面施工期”的重要阶段,三省一市在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委的支持下,要做好从“联”到“融”,要不断深入协作的深水区,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下一步,协作小组办公室要与长三角合作办、示范区执委会的强化衔接,抓紧印发实施2020年度协作工作重点;三省一市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共同编制好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规划;“三地八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 及时形成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