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 宣贯培训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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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宣贯培训会11月4日在上海隆重召开,会议由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上海市医学会核医学分会联合主办,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承办,本次培训会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主任朱毅副主任陈大医院核医学科主任到场席了线下培训

在新标准的实施前期,上海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邀请上海市医学会核医学分会及部分单位核医学科主任,对该标准内容和即将实施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充分交换了学习理解新标准的体会心得为本宣贯培训会奠定了基础。

朱毅主任和上海市医学会核医学分会主委左长京教授分别致辞。朱毅主任在致辞,上海医疗机构中利用放射性同位素开展疾病诊断和治疗的核医学单位有50余家,通过核医学医护人员及各界人士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核医学长足发展,为保障民众身心健康作出了巨大贡献。希望通过此次对新标准的宣贯培训,使本市核医学相关从业人员对标准的内容、要求等有所了解,在今后的核医学实践活动中加以贯彻落实,履行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在开展核医学诊断治疗活动的同时,做好辐射防护和安全工作。    


  左长京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此标准对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执行流程也有更新,建议大家认真学习执行。本次新标准的宣贯培训,加强本市核医学相关从业人员对标准的内容、要求的了解,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履行辐射安全主体责任。

  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监管科副科长汪名侠详细解读了该新标准在核医学建设的选址和布局、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防护、放射性废物管理、辐射监测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该标准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了医疗机构利用放射性药物开展临床核医学诊疗、实验研究以及放射性药物制备活动中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适用于医疗机构核医学工作场所的设计、建设及开展核医学相关活动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

  本次培训引起很大关注线上参与近3000人次。

 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进一步提升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继续秉持服务、帮助和支持核医学发展的工作理念,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工作,为上海核医学的进步发展助力。

稿人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