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本市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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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对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本市地方标准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829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sh.gov.cn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人:谢宗

联系电话:021-23117422

   真:021-63555919

电子邮箱:kudo613@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

   编:200003

附件:1. 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3. 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英文)

 

 上海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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