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沪环规〔2024〕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4〕11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环规〔2024〕10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本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惠民助企作用,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时间、申请流程、补贴核算、审核发放等具体内容。
二、《实施细则》的适用对象
《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国四柴油车(公交车除外)。《实施细则》补贴标准同时适用于在本市办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手续(登记类型为场内车辆)的国四柴油车。
《实施细则》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完全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纯电动),不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
三、主要内容
(一)申请条件
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车辆所有人可申领补贴,但不可以使用相同车辆同时申请市级其他类别汽车淘汰更新补贴。另外,如为换电车型车辆申请新能源车辆更新补贴,应同时购置无动力电池车身和动力电池。
(二)申请流程
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通过“上海环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申请补贴,并提交申请信息,具体流程可参考《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
(三)金额核算
明确补贴金额根据《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相应标准进行核算。国四柴油车淘汰补贴金额依据柴油车的车辆类型、初次登记年限和退坡比例等因素确定。更新补贴金额依据新能源车辆类型、电池容量、退坡比例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每辆车28万元(退坡后最高不超过22.4万元),如核算金额超过上述限额的,按限额计发补贴金额。(例:淘汰一辆国四重型柴油货车,更新一辆电池容量为465.99kWh的新能源重型货车,根据补贴标准核算补贴金额为465.99*630=293573.7元,最终计发补贴金额为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