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我市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名录(第2批)的公告
沪环保防〔2015〕117号
为有序引导和规范本市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上海市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工作方案》(沪环保防〔2014〕34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列入我市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见附表)。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19日
附表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名录单位
序号 企业名称 贮存场所地址 回收方式* 联系方式
1 上海金桥再生资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川桥路1755号 中转暂存 戚灵晗13041698383
2 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 奉贤区浦卫公路9888号 中转暂存 张苗娟5216761514
*注:回收方式分为中转暂存和收集两种形式。中转暂存单位主要面向个人、销售商、服务行业产生的废物。收集单位主要面向工业企业生产及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物及中转暂存的集中回收。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