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闵行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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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上海市正式反馈了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反馈后,闵行区积极行动,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及全市整改方案,梳理确定了14项整改问题,包括1个具体指明问题、7个全市面上问题和6个举一反三问题,并编制完成了整改方案。近日,闵行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闵行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编制过程中,闵行区坚持以督察整改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以督察整改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以督察整改进一步压实生态环保责任为目标,从三方面明确后续整改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督察整改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及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各级各部门制定相应的整改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格局,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二是全面制定整改措施清单。针对14个整改问题逐项明确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完善各项整改问题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彻底,避免反弹回潮。同时,加大对230件信访交办件的办结力度和核查销号工作,对疑难信访件建立督办和盯办机制,确保解决到位,群众满意。三是强化整改跟踪检查。整改推进过程中,实行清单管理,加强整改情况的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落实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项、核查一项、销除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牵头开展定期跟踪督查和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接下来,闵行区将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措施要求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紧紧咬住目标节点,全力以赴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并以此为契机,抓紧补好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