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举办新《固废法》解读培训讲座
发布日期:[2020-10-10]
[ 字体:  ] [分享: ]

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日前组织开展新《固废法》培训,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及各街镇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1.jpg


本次培训讲座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任菊萍主讲。任菊萍从《固废法》修订的历史讲到本次修订的背景和内容,总结出十大亮点,阐述了相关各部门的职责,并佐以实际工作案例进行分析。任菊萍谈到,近年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受到高度重视,新《固废法》针对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从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农业固废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各个方面完善了制度,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应对疫情加强医疗废物监管、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制备使用、推进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取消固体废物防治设施验收许可、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全方位保障措施、实施最严格的法律责任等十个方面的新规定,对固体废物监管有重大的意义。讲座结束后,任菊萍对参会同志提出的新《固废法》中个人处罚执行尺度、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河道底泥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2.jpg


静安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吴月就培训讲座交流了感想心得,新《固废法》的出台,强化了政府的监管,推进了源头减排,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的职责,开启了固废监管全面从严执法、全链条监管的时代。


本次培训既是理论培训,又有实践分析,不仅有效指导了新《固废法》在区内的实施落地,也加强了各部门对固体废物监管的重视程度,全面提升了静安区固体废物监管领域的实践能力。(静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