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在沪大型央企国企召开新《固废法》培训宣贯会议
发布日期:[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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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于2020年9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贯彻新《固废法》要求,落实企业对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管理的主体责任,2月1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在沪大型央企国企召开新《固废法》培训宣贯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执法处、执法总队、固化管理中心,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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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土壤处详细解读了新《固废法》下工业固废和危废的环境管理要求,分析法律的主要特点,辅以典型案例警示,探讨企业应如何落实法律要求的责任,为企业指明固废管理的方向和要点。针对本市开展的2019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报登记工作,土壤处汇总了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新《固废法》管理要求逐条剖析,结合填报系统优化提出后续工作要求。执法总队从执法监管角度,阐释新《固废法》中涉及的三种责任,并以点带面,针对性地提出企业在固废日常管理中的注意事项。


上电股份、华能股份、申能股份、高桥石化、上海石化等在沪大型央企国企分别作了发言,提出要结合本次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新《固废法》的具体条款,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执法处处长周浒指出,企业要充分掌握新《固废法》的要求,严格遵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三化”原则,全面、准确地处理好“三化”间的关系,注重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程监管、全员监管,进一步推进企业的固体废物全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机制。要做到知法守法,按照要求全面学习,根据行业特点学习,结合存在问题学习,落实固废危废各项管理要求,确保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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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土壤处处长任菊萍强调,央企国企不仅是国民经济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更应是践行“两山理论”的排头兵和领头羊。企业一是要提高站位,主动学习,抓住核心贯彻新法律,提高对一般工业固废的重视程度;二是要头顶悬剑,慎始如终,强化担当勿触新罚则,要严于律己,管好自己的企业;三是要源头预防,多管齐下,夯实责任守住新领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四是要严防细管,靶向发力,提能增效落实新要求,加强培训、全面自查,实行有效监督。企业和政府要齐心协力,朝着上海“十四五”的规划目标前进,全面贯彻落实新《固废法》要求,推动企业绿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