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三角环境标准一体化工作视频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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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作为长三角环境标准一体化工作的实质性推进年,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总结2020年工作,推进2021年计划,进一步提升长三角环境标准一体化水平,1月29日,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参与的长三角环境标准一体化工作视频会议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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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上海市局、江苏省厅、浙江省厅和安徽省厅分别就2020年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1年相关计划提出了建议。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还就长三角环境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长三角环境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类一体化、长三角示范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长三角示范区农业农村(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相关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并就2021年相关计划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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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法规处负责人和综合处、生态处、水处、大气处、监测处等业务处室相关负责同志,三省一市环科院、环境监测中心从事环境标准相关研究人员,及其他研究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