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长江流域最后一座城 驻点跟踪研究助力上海推进长江大保护
发布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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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作为长江流域最后一座城,是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城市之一,上海市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建了上海市驻点工作组,紧密贴合上海市生态环境部门需求全力开展相关研究,为上海市打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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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驻点工作组至崇明生态岛现场调研

 

成立领导小组,组建驻点工作组

 

为推动上海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工作,全面保障驻点工作开展,上海市成立了驻点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全面指导和统筹协调驻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水处、科技处负责具体协调推进。

 

驻点工作组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太湖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信息中心、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组成。

 

驻点工作组研究团队长期跟踪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和进展,具有大量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水生态环境领域的研究经验和基础。驻点工作组通过调研分析,围绕上海市需求编制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上海市驻点跟踪研究实施方案》,并通过了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中心(以下简称长江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与长江中心、上海市政府签订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上海市驻点跟踪研究任务书》,明确了驻点研究主要目标和任务。

 

围绕长江大保护,驻点跟踪助力打赢攻坚战

 

为解决上海市特大型城市内陆水环境质量提升问题,驻点工作组梳理了上海市历年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分析了全市水环境污染特征,形成了上海市水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和综合解决方案。

 

驻点工作组提出了上海市近期及中远期水质目标设定和实施路径,从治理目标、治理手段、治理方式、治理体系四个方面创新提出治理路径,形成了三水统筹、精准施策、加强跨界水体联防共治、持续稳定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上海市水生态环境整体治理新体系。

 

为落实水环境持续改善方案,紧密对接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中水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驻点工作组提出了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提升污水收集处置能力,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升污泥、淤泥处理处置能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雨水资源化利用,加强CSO溢流次数和浓度控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加强工业地块径流污染物排放监管等方面落实全过程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措施。

 

针对建成区径流污染问题,驻点工作组提出排水系统治理策略,梳理出分流制和合流制排水系统中雨污混接、截留比例低,外水入渗、管道底泥污染等主要问题,分别提出了治理对策、目标、规划工程和管理制度建议。

 

同时,在上海市科委的支持下,驻点工作组针对上海市水环境特点和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需求,基于空间数据架构集成了水环境数学模型、物联网、移动互联、数据集成、GIS技术的水环境监测预警、考核评估和综合决策支持系统。这一研究成果弥补了上海市基于Web-GIS集成水环境数据管理、模拟、决策和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决策系统的空白,为上海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决策、水环境质量的动态预警以及水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效果的生态环境效益评估提供了综合、高效、直观的技术支持。

 

驻点期间,驻点工作组组织开展了全市主要河湖现场调研、巡查和工程任务措施核查130余次,现场发现问题700余个,形成问题清单并提出解决途径建议,同步反馈至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和河长办,建立了市、区及现场巡查组三方联动的河湖巡查治理机制。

 

至2020年末,上海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259个地表水国、市考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5%,较2015年提升71.4个百分点;优于Ⅲ类的水质断面占比达74.1%,较2015年上升59.4个百分点;4.73万个河湖2020年年底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

 

服务长三角,科技助力支撑一体化绿色发展

 

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是重要的国家战略,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重大抓手。建设长三角示范区的初衷就是生态绿色和一体化发展,生态绿色是长三角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集中体现,要做好生态绿色这篇大文章,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实现以生态绿色为引领的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在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下,沪苏浙两省一市积极参与一体化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制,构建了以空间规划为引领、生态环境专项规划为先导的“1+1+6”规划体系,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融入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全过程。

 

上海市驻点工作组负责编制了其中一项专项规划——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重点推进了建设“四个体系”,即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统筹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集成一体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驻点工作组衔接示范区空间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形成规划送审稿。

 

在生态环境制度创新方面,驻点工作组重点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建设,形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统一和环境监管执法统一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制度保障,包括三方面56项具体工作清单。

 

标准统一中,突出以“一套标准”规范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推进“三个同步”,包括同步落实示范区重点行业全面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步推进标准阶段性研究发布、同步研究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监测统一中,完善以“一张网”统一生态环境科学监测和评估,重点建设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污染源监测监控以及环境预警应急监测“三个体系”;执法统一中,强化用“一把尺”实施生态环境有效监管,重点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建立统一执法规程,实现跨界生态环境执法协作互认。《方案》形成了统一的生态环境管理架构,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制度示范和创新引领。

 

水环境协同治理同样是示范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示范区所在区域湖荡密布、河网交错、古镇点缀,是典型的江南水乡。良好的水生态和水文化既是示范区的地域特色,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驻点工作组支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聚焦打造世界级湖区,编制了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针对跨界水体特征,根据跨界水体的功能定位和管理要求,以问题导向为原则,筛选功能定位不协调、上下游协同管控问题矛盾突出的跨界水体,明确了47条重点跨界水体名单。

 

针对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巩固苏浙沪两省一市水污染防治等协作机制成果,进一步建立完善了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工作机制。围绕联合水资源保护、联合执法巡查、联合水生态监测、联合水污染防控以及联合评估管控一体化等方面,明确了联保工作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内容,进一步形成联保制度框架,为重点跨界水体的联保联防提供了纲领性支撑和依据。

 

同时,开展了“一河三湖”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机制以及评估考核制度研究,推动相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以水环境、水生态为重点,加快落实一批有标志性的重点河湖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管网建设等重大生态环境类建设工程。

 

下一步,驻点工作组将延续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的驻点跟踪研究方式,更加高质量、高标准地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持续服务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上海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