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思广益 凝心聚力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再出发
发布日期:[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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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下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2021年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苏国栋副局长出席并作总结讲话。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处、市辐射安全中心、市环境执法总队、各区生态环境局、化工区管委会、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保税区管理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辐射处通报了2020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情况,并对考核优秀单位予以表彰;根据生态环境部近期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公告精神,强调了对自行考核单位事后监管的要点;讲解了《关于切实按照“两个集中”要求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的通知》(沪府规[2021]4号)中的辐射安全许可事权下放事项,并对2021年辐射安全监管、监测、执法工作计划予以部署。


此次会议既是工作总结部署会,又是一次经验交流与座谈会。崇明区生态环境局、长宁区生态环境局作为优秀单位交流发言;各区生态环境局、各管委会也分别针对辐射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谈了真知灼见的意见。


苏国栋副局长对去年全市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市区两级辐射监管体系基本建成,环评、许可、监管、监测、执法等方面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构建了应急响应体系,对重点源的管控越来越有力,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管理也越来越体系化,这些努力与成绩保障了城市的辐射安全。


针对新一阶段的辐射安全管理任务,他强调: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继续增强做好辐射安全保障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二、要进一步创新方法、攻坚克难。随着上海的城市发展,监管对象数量明显上升,我们要继续抓大放小、聚焦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管理效能。三、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对管理对象提出管理要求、宣贯管理理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四、要进一步做好历史遗留问题的举一反三工作,由点及面地开展相关排查。五、要探索强化社会监督。对量大面广的低风险设施可以通过科普宣传,让社会参与监督工作。六、要进一步强化考核引领。夯实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与协作,平稳有序开展全年工作,确保辐射安全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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