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推进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有序落实
发布日期:[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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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是强化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指导企业落实环保措施、监督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重要工作。今年以来,徐汇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提升监管能力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为认真做好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工作,大队积极谋划,提高站位,把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工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要内容要来落实。根据徐汇区生态环境局今年上半年审批制项目和全年备案制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采取随取抽取的方式确定监管名单,今年以来,共对5个项目开展事中监管,7个项目开展事后监管,共抽取69个备案制建设项目开展事后监管。监管执法工作中,共约谈企业3家,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2份,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要求。目前,审批制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工作已全部完成。


01 监管执法工作坚持 做到“两个结合”


一是与排污许可证核查相结合,通过查“新”带“老”,开展涵盖所有污染因子的综合检查,提升执法检查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与普法宣贯相结合,通过点对点的服务,积极普及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让企业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理解更准确、透彻。


02 监管执法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


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执法,适度提高抽查比例。有效落实事中事后执法检查,采取现场“查”、资料“核”,走航“测”、座谈“问”和问题约谈等方式开展,主要突出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突出企业的生产内容是否与环评审批相一致,生产工艺流程有无改变。


二是突出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匹配、正常运行。


三是突出排放口设置是否规范。


四是突出企业落实自主验收是否合规。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大队积极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推行非现场视频检查执法;开展走航监测,强化在线监测结果运用;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深入探索“环信码”分级分类监管,将对企业的检查从单项查变为综合查,从多次跑变为一次跑。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在提高执法效能上下功夫,突出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强化核查检查,强化科技监管手段,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和执法,在日常巡查检查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基础上,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动执法,通过联合检查、挂牌督办、约谈建设项目负责人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努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下一步,徐汇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将继续跟踪问题企业的落实整改情况,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环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并通过“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与局审批科的联动执法,定期扎实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专项检查。(徐汇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