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生态环境局赴新虹街道开展行政执法事项下沉沟通工作
为确保生态环境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首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日前,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黄海带队赴新虹街道开展行政执法事项下沉沟通工作,新虹街道、区生态环境局执法监测科以及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共同参与。
调研组一行首先实地参观了新虹街道城市精细化实训基地,察看了执法检查模拟场景,了解了基地针对街道基层管理人员开展实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有关情况。
沟通会上,新虹街道相关人员详细介绍了去年8月《通知》下达后,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落实情况。随后,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和新虹街道等参会人员就行政执法下沉街道事项逐一开展讨论,并达成两点共识:一是实现执法互助机制,区生态环境局就生态环境领域下沉执法事项进行执法要点的培训与沟通;二是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街道将发现下沉事项之外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反馈给区生态环境局。
下一步,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将全面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新虹街道行政执法事项下沉工作,为实现“生态环境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保驾护航。
来源:闵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