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海洋环境保护法》宣贯培训
发布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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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海洋强国战略思想,正确理解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推进本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9月13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专题宣贯培训会,邀请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管室副主任、研究员陈虹对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授课。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柏国强主持会议,本市相关涉海职能部门、沿海各区人民政府、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和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均派员参会。生态环境系统其他干部线上参加培训。

会上,陈虹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海洋生态环境”为主题,从修法背景和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原则、修法思路和过程、重点问题说明等五个方面,对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和阐述。授课以“新旧对照”等方式,重点解读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新修订后增加的强调陆海统筹、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海洋生态修复、加快生物多样性保护、放射性废水管控、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等主要内容,帮助参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新修订《海环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对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海洋、爱护海洋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