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2025年7月17日—18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局)联合组织在上海召开2025年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24年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工作,部署下一步推进工作重点,讨论2025年拟推进标准项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潘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编制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介绍了2024年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工作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推进的重点,参会单位均交流发言,并对标准编制单位介绍、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出的拟统一立项的区域标准和团体标准进行了充分讨论,最终12项区域标准、5项团体标准将作为2025年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标准加以推进。
潘波就下阶段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工作强调三方面意见:
一是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标准协同的重要意义和使命担当。区域生态环境标准协同,是实现共保联治的关键抓手和制度创新,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路径。
二是再接再厉,推动标准一体化工作行稳致远。区域标准协同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下一步,关键在“深化”和“落实”,对已立项和拟立项的标准项目,要倒排时间、加快制订,保质保量完成,逐步构建“储备一批、研究一批、立项一批、发布一批”滚动发展的良好机制。
三是开拓新局,谋划标准一体化深化发展的新篇章。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要聚焦减污降碳协同、生物多样性、无废城市建设等标准体系和研究基础相对薄弱的新兴领域,制定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标志性的“长三角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