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要求,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执法标准、程序、案件裁量规范一致,3月26日至27日,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主办、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承办、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团支部、“青山讲堂”团队协办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法制培训研讨活动在沪召开。来自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的80余名生态环境法制审核和现场执法业务骨干齐聚一堂,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学习,长三角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用、重点领域环境违法案件办理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进一步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走深走实。

深化法治共识,凝聚协同合力
培训研讨活动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环境法学专家赵绘宇博士对新颁布的生态环境法典作专题解读,重点围绕法典污染防治编、法律责任编等规定,解析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一体化的整体方向,阐明标准、监测、执法制度层面“三统一”工作的具体要求,为统一监管尺度、优化执法程序提供了清晰的法治思维指引。
聚焦法制实践,共享先进经验
本次研讨活动紧扣长三角生态环境法制协同的实际需求,围绕长三角裁量基准如何在执法实践中具体应用、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违法案件如何查处办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如何高效联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如何精准打击等议题,三省一市代表分别就本地区先进经验作交流分享,以期规范裁量行为,统一执法尺度,提升执法质效。
共商执法协作,共塑特色样板
研讨环节,三省一市代表围绕《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适用、同类违法行为查处尺度及处罚金额的统一、复议诉讼案件应对等执法协作重点内容开展深入交流,并紧扣生态环境法典提出的新要求,对修订配套文件、统一处罚尺度等关键问题达成工作共识。
锐始者必图其终,成功者先计于始。此次研讨活动既是业务能力的集中提升,也是协作机制的同步深化。长三角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将以更统一的步调、更紧密的协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在“十五五”宏伟蓝图中奋力谱写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新篇章!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主要负责人到会做开班动员,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20余名青年业务骨干参加随堂学习。
供稿:市环境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