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施行首日集中亮剑!上海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全域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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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开展新法生效首日集中现场检查,以坚决有力执法行动推动新法落地落实,并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

 

全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企业50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49个,依法立案13件。查处的违法问题类型主要涉及大气、固体废物、排污许可、辐射安全等领域。

 

在市民关心的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金山区一家新材料企业因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排放超标,依据法典相关规定,当即对该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同时要求企业管理人员,污染治理设施建起来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在金山区一家涂料建材企业检查时,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运行布袋除尘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立案调查。后续,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区分运维疏漏与恶意排污,按照违法行为性质和实际环境影响实施梯度处罚,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同步运行、规范运维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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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市民就医等民生需求密切相关的辐射安全方面,浦东新区两家口腔诊所因存在无辐射安全许可证且擅自使用牙片机开展拍片诊疗行为,被执法人员现场查处,责令停止涉辐射作业并立案调查。生态环境法典秉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无证使用射线装置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强化了“先持证、后使用”的辐射安全监管底线。

 

下一步,上海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法典实操培训,紧盯重点行业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兼顾刚性执法与合规帮扶,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护航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