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我局组织制定了本市《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2年11月2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局。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sh.gov.cn)“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丁学沪(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
地 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5634
传 真:(021)63736072
电子邮箱:xhding@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郭春霞(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邮 编:200233
电 话:(021)64085119-2333
传 真:(021)64758279
电子邮箱:guocx@saes.sh.cn
附件:1. 征求意见名单
2.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意见征求稿)
3.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意见征求稿)编制说明
4.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摘要)(英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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