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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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函〔2022〕1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我局组织制定了本市《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2年11月2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局。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sh.gov.cn)“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丁学沪(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

地  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5634

传  真:(021)63736072

电子邮箱:xhding@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郭春霞(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邮  编:200233

电  话:(021)64085119-2333

传  真:(021)64758279

电子邮箱:guocx@saes.sh.cn

附件:1. 征求意见名单

          2.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意见征求稿)

          3.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意见征求稿)编制说明

          4.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摘要)(英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